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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股转系统的10大建言献策

  面对当前新三板存在的流动性问题及市场化发展问题,本着提振新三板参与各方的信心,提升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们提出10点建议:

创建新三板IPO双轨排队通道

  我们都知道,以目前的政策,新三板企业无法实现直接转板。挂牌企业转到更高的A股市场,必须通过传统的IPO途径,即和其他企业一样,去排队,通过证监会审核后才能发行上市。

  通常而言,这样的排队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

  江苏中旗在2014年12月9日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IPO议案,而正式上市交易的时间是2016年12月20日,整整两年。

  拓斯达的时间较短,从股东大会通过到上市大致为1年半。

  而之前的艾艾精工、海容冷链,至今仍在排队之中,已经远远超过两年。此外的海纳生物、中兴通科等已经超过三年。

  之所以建议股转系统设立IPO绿色通道,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新三板已经定位于股权市场,而非类似A股的证券交易市场。那么要解决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新三板市场的活跃度,就必须增加机构投资者。而目前的新三板市场的最大机构投资者,就剩下PE机构,这些机构已经因为新三板没有实际的退出功能,而逐渐放弃新三板市场,或表现得意兴阑珊。

  创建挂牌企业IPO绿色通道,是变相地实现新三板退出功能,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优质挂牌企业的融资和二级市场交易。

  方法很简单,可选取最优质的一百家挂牌公司,和传统的IPO排队企业并线排队,即排队双轨制。时间上也可以设定企业挂牌满一个会计年度,且没有受到相关处罚。

  二是,目前的IPO新政已经开通了贫困县、新疆、西藏地区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即报即审的绿色机制。创新层优质挂牌企业并线IPO排队,在操作上已经成为可能。

  如此一来,可大大缩短挂牌企业IPO上市的时间,同样又不会和现有IPO政策相抵触。

  同时大可不必担心,由于IPO原因导致新三板优质企业流失的问题。对于已经有一万多家挂牌企业的新三板而言,每年转板几十家上百家企业,仅仅是九牛一毛。大量的优质挂牌企业仍然留存在新三板。

  相反,根据我们的预测,新三板设立IPO绿色双轨排队通道,只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争相到新三板挂牌。同时让更多的PE、公募以及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的投资,从而激活新三板市场。

  另外,创建新三板IPO双轨排队制,符合证监会日前提出的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目标。

创新层再分竞价层

  创新层设立几近一年时间,后续的利好政策迟迟不见动静,这也是新三板市场疲弱的一大因素。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创新层设立一个竞价层,已经成为市场人士的共识。

  原因很简单,目前新三板的日均交易金额,远远无法满足整个新三板市场的交易需要,也无法满足目前950家创新层挂牌企业的交易量。

  而要提升创新层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性,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创新层企业中,再次选择200家左右企业来设立竞价层,通过与A股市场类似的竞价方式,提高这些挂牌企业的交易积极性。

  竞价层的意义在于,在一定范围内激活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量,达到部分解决市场流动性的问题;通过对标A股交易模式为日后挂牌企业直接转板做准备;再是激励市场投资者积极参与竞价交易;同时也鼓励挂牌企业积极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挂牌企业成长壮大。

降低创新层投资者门槛

  说实话,我们是反对降低投资者门槛的。在中国,无论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玩家都是散户,A股发展了那么多年,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完全降低门槛,在新三板目前挂牌企业良莠不齐的背景下,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只会更多,甚至是不可逆的。这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这里提倡的降低门槛是专门针对创新层的,而且是只能在竞价层买卖股票,这样就将范围缩小到一个可控的程度。即在一个经过筛选过的具有优质挂牌企业的创新层中的竞价市场。

  当然,如果第一个建议为股转采纳,设立IPO双轨排队模式,大量的资金本身就会冲进新三板市场,这条降低门槛的建议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同时,如果没有在创新层再设立一个竞价层,降低门槛也是不建议的。

尽快摒弃新三板再定位困扰

  实际上,新三板的再定位是个伪命题。

  之前我们说过,新三板的功能定位是很明确的,即股转系统的经营宗旨----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只是市场定位有些模糊。到底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是场外市场还是交易市场?是A股预备板,还是独立的资本市场?之前的定位混乱已经造成了市场困扰,包括融资、定价等等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以目前新三板市场的规模、交易方式以及管理机制,事实上形成了“纳斯达克+场外市场”的模式。即新三板包含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两个市场的交叉特点和共性。

  这其实是新三板本身机制运作形成的。

  从目前的现实状况而言,不必过于拘泥再定位问题,只要明确就好。与其劳精费神谋求再定位,不如切切实实做好各种创新工作。定位于股权市场又何妨?在创新方面,新三板未来大有可为。

加快启动引流工程

  尽快出台政策,引导公募基金、保险资金以及QFII参与竞价层挂牌企业的投资和交易。

尽快明确三类股东问题

  三类股东问题,是目前一些挂牌企业较为关注的。原因是,三类股东对部分谋求IPO的挂牌企业带来阻碍。

  所谓三类股东,即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之前,证监会针对信托的清理要求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而对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清理要求。但市场有传言说,新三板公司中有上述三类股东的,必须在公司IPO申报前进行清理。

  监管层应该对此类问题予以明确,因为在目前申报IPO的挂牌企业中,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存在上述问题。

  同时,三类股东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挂牌企业从协议转让方式转做市交易的积极性。挂牌企业转为做市之后,就无法控制交易股东的性质,这导致不少已经做市又想IPO的挂牌企业转回到协议转让方式。

进行做市制度的改革

  目前新三板做市制度的问题已经公开化。诸如做市股跌跌不休、做市资金严重缺乏、做市商缺少对手盘等等。

  做市交易制度是成熟资本市场常见的交易方式,但目前新三板市场的做市制度,由于只有券商能做市,形成了垄断,造成“僧多粥少”的局面。一方面仅有的80多家做市商远远无法满足做市需求;另一方面券商出于自身考虑,要么短期获利,要么拿少量资金“假装”做市,起不到活跃交易的目的。

  还有,新三板融资的特点本来是小额、快速、多次,一旦采取做市转让,企业对股东人数无法控制,这会影响挂牌企业日后的定增融资(股东200人限制)以及转板。

  事实上,企业一旦采取做市转让后,股票定价权就从股东移交给了做市商,做市商有义务维护挂牌企业的合理市值。

  建议股转对做市制度进行改革,大量引进私募、投资管理公司等,形成做市机构的多元化,增加做市资金量,同时严格规定做市商维护市值的义务,严禁做市商大量抛盘,设定在某个时间段,做市商持有的股票不能少于库存股等等。

出台盘后大宗交易制度

  2017年大量挂牌企业各类股东的股份开始解禁,为减少其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应尽快推出盘后大宗交易制度。

市场净化应从体系内延伸到体系外

  通过2016年全年监管体系的健全及强化,新三板市场的各种不规范已经逐渐得到净化。但同时带来的问题是,各种监管考核,极大增加了挂牌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工作量,许多挂牌企业疲于应付,产生了一些副作用。

  与此同时,新三板体系外的市场乱象丛生。各种非法股票交易层出不穷,日常微信圈也充斥着不实的挂牌企业股票转让或定增的信息,一些不明投资者往往被中招。

  建议股转在继续加强体系内各参与主体的监管同时,也加强整治体系外的市场乱象。

  同时适度放开PE等类金融机构在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以及融资限制等。

建立预期管理

  由于大家对新三板未来的预期不同,公募资金、券商做市商、资管计划、私募、信托等投资者对市场流动性有不同的判断,很多投资机构因为看不到流动性的改善,选择逃离新三板。

  而整个市场,由于2016年新三板整体疲弱,对新三板的负面评价越来越多,相关的新闻报道也偏负能量。包括挂牌企业以及券商都表现出对新三板未来发展信心不足。

  所以,建议股转系统建立预期管理,包括制度预期管理和舆情预期管理。股转相关高层应主动和市场交流沟通,传递正能量,提振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希望监管层能够从善如流,本着加快新三板良性发展的初衷,从不断提升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角度,及时推出相应利好政策,那么对于新三板及挂牌企业而言善莫大焉。

  在发展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的目标征程中,新三板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同时,顺时顺势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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